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發布時間:2021-04-12 09:30:56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面向全球、面向未來,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全面推進“三園”(美麗家園、綠色田園、幸福樂園)工程建設,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一步發揮超大城市鄉村功能,增強鄉村發展內生動力,積極探索使鄉村這一稀缺資源成為城市核心功能重要承載地、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的戰略空間的有效實現形式和路徑。
2021年,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和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郊區農村與五大新城建設統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加快形成,為“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開好局、起好步。到2025年,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效果更加顯現,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較為完善,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形成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為建成與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適應的現代化鄉村奠定堅實基礎。
二、高標準建設“美麗家園”
(一)全面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推進1.27萬戶以上農民相對集中居住,重點圍繞提升鄉村風貌實效開展全過程項目設計評估,提升房屋建設風貌水平。將項目開工率、竣工率納入考核。加大農民相對集中居住金融支持力度。
(二)持續推進示范村建設。完成32個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進一步提升策劃、規劃和設計水平,打造鄉村振興示范片區。啟動新一年度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推進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鼓勵國有企業、國內外知名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重大項目建設,加快鄉村產業發展。
(三)實施農村人居環境優化工程。開展鄉村建設行動。實施500公里農村公路提檔升級改造項目。繼續開展市級“四好農村路”示范鎮、示范路創建,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全面落地。推進406公里村內破損道路、309座沿線破損橋梁達標改建。啟動實施3.6萬戶農戶村莊改造。深化農村垃圾治理,95%以上行政村實現生活垃圾分類達標。實施2萬戶農戶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制定保留村農房翻建導則,繼續實施農村低收入戶危舊房改造。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入鄉村,提高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和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統籌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在郊區農村加快5G精品網絡和基站建設。
(四)組織實施農業農村規劃。深化郊野單元村莊規劃成果,保障鄉村發展用地需求。切實發揮規劃引領和統籌約束作用,強化規劃實施監管。開展村莊設計,保護自然肌理,留存鄉村特色。繼續推進涉農鄉鎮農業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三、高質量建設“綠色田園”
(五)切實保護耕地。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深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編制實施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建設4萬畝高產穩產高標準農田,完善和落實農田基礎設施管護制度。加強和改進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監管,健全耕地數量和質量監測監管機制。
(六)提升糧食和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切實扛起糧食安全政治責任,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確保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穩中有增。完成15萬畝水稻綠色高質高效創建任務,推進稻米產業化和品牌化。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推進蔬菜保護區、保護鎮建設,確保地產蔬菜自給率穩定在40%以上、綠葉菜自給率穩定在80%以上。加快生豬生產恢復發展,確保2021年底全市生豬存欄85萬頭以上。持續提升奶業發展水平。有效防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創建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
(七)打好種業攻堅戰。制訂上海支持種源發展行動方案。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利用,明確13個以上市級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推進農業種質資源普查收集和登記工作。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開展種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種業創新能力。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建立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鼓勵企業參與地方品種開發利用。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加強良種繁育體系、繁制種基地、畜禽資源保種場和備份場建設,新增兩個市級畜禽資源保種場。加快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建設,提高西繁基地管理服務水平。
(八)提升農業科技和裝備水平。重點支持種源農業、生態農業、智慧農業等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充分激發市場經營主體科技創新活力,加快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優化完善農機補貼政策,建設農機物聯網管理平臺,推進農機服務組織發展。加快蔬果生產“機器換人”步伐,創建8個蔬菜機械化生產示范基地。利用無人駕駛、自動導航等技術,探索建設無人農場示范區。
(九)加快數字農業建設。加快推進生產作業信息和智慧農機、智慧畜牧、長江口禁漁智慧監管等系統建設,開展信息直報與農事檔案匹配度抽查,開展數據賦能業務應用,推進產業綜合管理應用場景建設。編好“一張網”、建好“一個庫”、畫好“一張圖”,努力實現“一網管全程、一庫匯所有、一圖觀三農”目標。
(十)推進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培育100家市級示范家庭農場。加大對200家市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市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打造100家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壯大提升50家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大力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訓工作,培訓1650名新型職業農民。
(十一)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打造13個綠色田園先行片區。增加農業有效投入,加大農業招商引資力度。建設金山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繼續支持崇明區、松江區推進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新啟動41個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打造松江、浦東、崇明等3個市級花卉產業集聚區。實行農藥實名制銷售。加強水產養殖場尾水治理。開展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創建,確保地產綠色農產品認證率達到27%。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十二)促進鄉村產業融合發展。拓展鄉村特色產業,培育鄉村特色知名品牌。持續開展特色地產農產品品鑒評優和宣傳推介活動,拓展線上線下農產品銷售渠道。發展一批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重點鎮村,培育10條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線路。持續建設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科技示范園。加強農產品倉儲和物流能力建設。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深化農業對外交流合作。
(十三)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強化長江禁漁長效管理機制。持續做好退捕漁民保障后續工作。落實屬地責任,實行網格化管理,強化聯動管控和協同整治。實施“清船、凈岸、打非”專項行動,協同做好長江口禁捕管理區跨界水域管理。加強執法裝備保障,提升與禁捕管理任務相適應的一線執法能力。推進長江禁漁智能化系統建設。加強長江禁漁新聞宣傳。
四、高水平建設“幸福樂園”
(十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健全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的政策服務體系,推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鄉村延伸。大力開展農民職業培訓,對新生代農民工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提升勞動力就業創業能力,為推進鄉村產業發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十五)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實施第二輪城鄉學校攜手共進計劃,擴大農村優質教育資源。增加郊區公益普惠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繼續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完善農村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強化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強化鄉鎮養老院專業照護能力,推進養老院薄弱環節改造和護理功能升級。加快片區養老綜合體建設,強化老年助餐、日間照料、健康促進等綜合服務能力。發展農村互助性養老,新建650家市級示范睦鄰點。推進農村綜合文化活動室文旅智能終端建設,實現遠郊村覆蓋率達到50%;加強優質公共文化資源供給,支持培育鄉村特色文藝團隊。推動農村體育健身設施提檔升級,培訓農村體育指導員6000人次。
(十六)加強鄉村治理能力。深化“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推進村委會規范化建設。開展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創建,推進在鄉村治理中運用積分制工作,培育鄉村治理示范村鎮。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加強鎮村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體系建設。
(十七)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持續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開展文明村鎮創建等各類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培育一批符合農村特質的新時代文明實踐示范中心,組建農村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團隊。組織開展具有農村特色的家風家教家訓活動,廣泛培育“新鄉賢”等先進典型。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協同推進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十八)深化農村綜合幫扶。做好農村綜合幫扶項目的遴選和報備工作,加快“造血”項目建設。開展生活困難農戶年度復核確認、動態調整工作。開展1500戶生活困難農戶和3000戶純農地區農戶收入統計監測,提高幫扶精準性。選派第二批200名駐村指導員支持經濟相對薄弱村發展。做好農業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工作。
五、促進各類要素向農業農村傾斜
(十九)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投入保障。確保財政投入與“三園”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相適應。落實國家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益使用范圍要求,制定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的考核辦法,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研究將土地出讓收益市級收益部分更多用于農民相對集中居住、鄉村建設等方面。通過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用于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做大做強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金。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農村重大項目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推動建設多元化“三農”融資產品和服務體系,加大對涉農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性農業擔保體系,增加擔保貸款規模,擴大擔保覆蓋面,加強政策性農業擔保與財政補貼政策的聯動。加大市、區兩級財政對農業保險支持力度,鼓勵農業保險產品創新。
(二十)深入推進農村改革。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加快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頒證。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規范農戶建房秩序,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等存量資源。支持松江區、奉賢區有序開展宅基地改革試點。依法開展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引導每個涉農區將盤活的建設用地指標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點向鄉村產業等傾斜。根據鄉村休閑觀光等產業分散布局的實際需要,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明確設施農業用地范疇,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完善審批實施程序,建立公平合理的節余指標調劑和收益分配機制。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轉,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
六、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
(二十一)健全鄉村振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健全市、區兩級黨委農村工作機構,加強人員配備。強化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促檢查等職能。建立鄉村振興聯系點制度。繼續開展區、鄉鎮(街道)、村三級黨組織書記鄉村振興輪訓。
(二十二)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不動搖。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強化村黨組織對農村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等各類組織和新村民的全覆蓋。有序開展鄉鎮、村集中換屆,強化“班長工程”,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村“兩委”成員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落實村干部報酬待遇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
(二十三)加強鄉村各類人才建設。實施農業經理人培訓工作。培養一批農業科研領軍人才,加強種源農業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批鄉村工匠、非遺傳承人和農村社會治理、經營管理專業人才隊伍。鼓勵和支持農村在外優秀人才回鄉創業。支持大學生、退役軍人、企業家等到農村干事創業。
(二十四)健全鄉村振興考核落實機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我市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各涉農區黨委、政府和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每年向上級黨委、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開展對各涉農區鄉村振興工作實績考核。各涉農區對本區各鄉鎮(街道)、農村基層黨組織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建立推進鄉村振興激勵機制,按照規定表彰和獎勵在農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